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及具体实施。
2.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3.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笔试专业课命题、制卷、考务、密封评卷及面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学科责任教授和有指导研究生经验的硕士生导师组成。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二、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 | 已接收推免人数 | 拟招生人数 |
080901 | 物理电子学 | 270 | 0 | 1 |
080902 | 电路与系统 | 270 | 0 | 5 |
08090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270 | 0 | 2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270 | 1 | 3 |
083500 | 软件工程 | 303 | 1 | 9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270 | 0 | 38 |
095136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268 | 0 | 45 |
三、复试方案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0.7+复试笔试成绩*0.15+复试面试成绩*0.15
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0.7+复试笔试成绩*0.15+复试面试成绩*0.15
调剂一般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内进行,初试成绩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复试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所有调剂考生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调剂考生的选拔,需综合考虑:(1)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相似度;(2)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成绩;(3)英语水平、获奖及科研成果等考核项。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全日制研究生:3月27日上午8:30-12:00;非全日制研究生:3月28日上午8:30-12:00。
地点:南京林业大学教10楼信息科学技术学院10309室。
所需提交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放置,以便审核):
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学院报到。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还须进行两门加试科目笔试。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的考生现场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具体请查看研究生院招生办官网具体通知。
3.复试面试
复试面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具体请查看研究生院招生办官网具体通知。
五、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包括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满分20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六、监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学院复试监督电话:025-8542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