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推荐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名列专业(方向)前 40%,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或托福 80 分及以上,或雅思 6 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 60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及以上。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依据学校下达的学院推免生名额,结合学院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经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研究决定,指标名额如下:
序号 | 专业 | 推免名额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庄校区) | 6 |
2 | 电子信息工程(新庄校区) | 5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庄校区) | 6 |
4 | 人工智能(新庄校区) | 5 |
5 | 物联网工程(新庄校区) | 5 |
6 | 电子信息工程(淮安校区) | 6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淮安校区) | 11 |
8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淮安校区) | 5 |
总计: | 49 |
三、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3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考核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公布执行。
2. 9 月 8 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成绩单电子版应为独立的 pdf 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9 月 8 日 24:00(北京时间)。
注: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院办10315办公室张琼老师(025-85427877),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接受审核,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2048457336@qq.com。
3. 9 月 10 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各专业确定初选人员和1名候补人员(如两校区推免名额分开计算,则各推荐1名候补人员),经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4. 9 月 13 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实施办法
根据各专业推免人数指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按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
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评价两部分构成,满分 100分。综合成绩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成绩(占比70%)
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前三学年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业成绩的计算基础。
(二)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
全面发展评价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其中,科研成果占 10%,学科竞赛获奖占 15%,参军入伍服兵役占 2%,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占 1.5%,到国际组织实习占 1.5%。各项指标评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
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指标比重见附件1。科研成果类别、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分值见附件2、附件3(附件1、2、3详见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说明:
(1)综合成绩=∑(学业成绩标准分×所占比重+科研成果标准分×所占比重+学科竞赛标准分×所占比重+参军入伍服兵役标准分×所占比重+参加志愿服务标准分×所占比重+到国际组织实习标准分×所占比重)。
(2)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
(3)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单方面的标准分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4)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
(5)知识产权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京林业大学,申请人排名第一。国际发明专利仅限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
(6)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知识产权)采用代表作制度,限论文1篇或专利1项。
(7) 国家级学科竞赛须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限1项。
(8)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正式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中预警等级为中、高期刊收录的论文,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9)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0)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赴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学校公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
五、申请人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本细则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_77164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2: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