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优评奖细则
点击次数:次 日期:2025-10-20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先进评选办法(修订)》(南林学〔2025〕104)及《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总结评比暨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 参评对象

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2024-2025学年内有成绩不及格者、有违纪违规记录者除外)和集体。其中,优秀学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获得者,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学习成绩均需位列班级前45%。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助管性社团、校新闻中心记者团、红十字会等学生组织成员一律参加班级评比

2023级淮安校区学生在本部校区参加奖学金评定,2024级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 评选标准

1.“先进班集体”、“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运动团队”以及“优秀大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运动员”、“职业规划之星”、“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卓越创新先锋个人”、“大学生学科竞赛先进个人”、“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大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评选依据《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先进评选办法(修订)》(南林学〔2025〕104)(附件1)的相关规定。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从优秀学生中择优产生。“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择优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从“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从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校、院助理性社团正、副团长及各部负责人。

三、 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生先进评选工作组,负责本院评优评奖等工作。

2.学院评优细则在学院主页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网络公示。

3.班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确认,提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报学院学生先进评选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核和评选。

4.班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预分配名额如使用不完,由班主任与辅导员沟通,年级范围择优调配给符合条件的学生(优先综测成绩,兼顾学分绩点)。如年级出现多余名额,则由学院统筹。

5.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从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中择优评选

4.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经过班集体申报、量化打分、汇报展示后,按《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本科先进班级评选办法(修订)》(附件2)择优评选。

5.评选结果在学院主页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网络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 评选原则

1.先进班集体评选原则详见《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本科先进班级评选办法(修订)》(附件2)。

2. 各项先进个人评比和奖学金评定以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按照综合测评排名进行评选,原则上不得跳名次推荐。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相关通知。

4. 2024-2025学年“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参加本次其他奖学金的评定。

5. 各项企业奖学金、名人高额奖学金(≥1000元)分配原则:优先奖励获得“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综测成绩高的学生,兼顾学分绩点。其中,罗莱奖学金在毕业年级中产生,用于奖励本科毕业班的优秀学生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先进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附件2: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本科先进班级评选办法(修订)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