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依据《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条例(修订)》和《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初评并在班级群公示,学院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5-2026学年我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10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意见反馈到学院团委辅导员处,地点:信息学院10306办公室,电话:8542721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